【女子就餐点肥肠吃出猪粪便】“心里有阴影了”!上海。女子在单位食堂的外包摊位购买肥肠,结果刚吃两口,就感觉味道不对劲,实在太臭了。仔细一看,一盘猪大肠里有一块疑似有粪便,这让她瞬间反胃不止。而店家则是退款,给了两瓶水了事。
女子就餐点肥肠吃出猪粪便
当时,女子点餐一共花了41块钱,可是吃到一半的时候,就发现不对劲,肥肠的口感不对不说,还有一股浓浓的味道。随后扒拉了两下,就发现有一块,似乎是有排泄物。这让她顿时食欲全无。
拿着菜品来到摊位反映情况,服务员没有多说什么,很快就给她退了41块钱,随后又给了她两瓶水。不过如此的处理方案,令女子十分不满。
女子认为,这已经不仅仅是异物那么简单了,经过这次的事情,给自己带来了很大的心理阴影,这两天都非常恶心,也没有进食。而商家的处理方案,更是有些随便,接下来,她准备为自己维权。
有网友调侃说:这商家挺良心的,加量不加价。好消息是店主用的确实是大肠,坏消息是根本就没洗。
也有网友认为:在外面吃这种东西,就要做好这种心理准备,只能说这次“中奖”了,但是店家已经退款了,此事就没必要继续追究了。
说实话,女子继续维权,是她的权益。记得之前就有过类似事情,一名男子吃大肠米线,结果也遇到了同样的事情,店家愿意赔偿,他却不接受,表示让厂家的人过来,每吃一口,他都给几百块钱,就为了出一口气,由此能够想象,这对自己有多大影响。
处理过猪大肠的人都知道,需要将肥肠光滑这一面塞入不光滑有油脂的另一面,形成套叠,然后利用重力让它滑下去。另外一只手顺着往相反的方向翻过来即可。
这是什么概念?简单来说,只要商家清洗了猪大肠,这种事情就不会发生,所以只有两种可能性,一种冻得直接拿来炒,一种就是根本就没洗。
《食品安全法》23条第6项:禁止生产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相关产品。
猪大肠里是什么东西,大家都懂,这里面有多量的细菌和病毒,所以是必须清理掉的。按照食品安全法来看,肯定不是退款那么简单。
《食品安全法》148条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所以女子维护自己权益,是完全没问题的。但是在这里也要提醒大家,在外吃饭时,尽量还是不要点大肠,自己喜欢吃的话可以自己做,毕竟是自己处理的东西,吃起来也更放心一些。